「上课」兼职 网上问「有什么挣钱的路子」,被雇去「上课」看管一台设备,每天 1200 元 仅拿到 1.4 万 / 设备拨打诈骗电话 864 次
在聊天软件上发布「有什么挣钱的路子联系我」,随即有人加好友,称雇其干「上课」业务——看管一台「络漫宝」设备每天给 1200 元,设备还要自己出钱买;三人凑钱买设备、买电话卡、开着车在各个城市转,为境外诈骗电话提供转接。
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不知情」还是「明知」——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
基本案情
2020 年 8 月,被告人董某在「蝙蝠」聊天软件上发布「有什么挣钱的路子联系我」的消息,名叫「霸道」(身份不详)的人添加董某为好友,称雇佣其干「上课」业务,看管一台「络漫宝」每天 1200 元,但须其自己购买「络漫宝」。后董某将该「上课」业务告知被告人韩某伟、石某尧,三被告人商量后决定一起干「上课」业务。2020 年 9 月 10 日,董某、石某尧、韩某伟通过「霸道」介绍在「蝙蝠」聊天软件上向名叫「芹菜」(身份不详)的人订购「络漫宝」,次日三被告人驾驶石某尧的「哈弗」牌越野车到山东省青岛市,以 4000 元的价格从「芹菜」处购得四台「络漫宝」。12 日三被告人在「蝙蝠」聊天软件上购买了七张电话卡插入「络漫宝」,调试好后告知「霸道」,犯罪分子用「漫话」手机 APP 通过网络连接到「络漫宝」拨打诈骗电话,三被告人为逃避风险开车在青岛市转了两天。14 日三被告人开车来到河南省郑州市购买多张电话卡,15 日早上三被告人开车从郑州市来到平顶山市,16 日三被告人开车在平顶山市转,17 时许三被告人被公安民警抓获。犯罪分子通过涉案「络漫宝」拨打诈骗电话 864 次,发送短信 516 条,「霸道」支付三被告人 14000 元人民币。
诉讼过程
法院认定三被告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三被告人的家人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各将违法所得 5000 元退至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财政账户。该案裁判要旨明确:帮助犯罪分子设置并运行伪基站的行为,应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典型意义
这条案例几乎是一份「被利用」的完整教科书,特别适合想赚快钱的人对照自查。 董某的起点只是一句「有什么挣钱的路子联系我」,对方的回应是「每天 1200 元、只需要看管一台设备」——这个价码本身就是最大的警告:看一台设备凭什么一天给 1200 元? 更要紧的是三个细节:第一,设备要自己出钱买(4000 元买四台),说明对方一开始就把风险转移给你;第二,交易全在境外聊天软件上、对方身份完全不明(「霸道」「芹菜」都不是真名);第三,三被告人自己也知道要「为逃避风险开车在青岛市转了两天」、跨省买卡、不停换城市——「逃避风险」这四个字,正说明他们心里清楚这不是正经生意。 最终这些设备被用于拨打诈骗电话 864 次、发送短信 516 条,而他们总共只拿到 14000 元。裁判要旨还回答了一个常见疑问:帮忙架设、运行这类伪基站设备,定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我只是个看机器的」不能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