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条文节录,完整文本以官方发布为准。

相关案例(15)

案例里出现的「刑事拘留」「拘役」「取保候审」「缓刑」「报案回执」等术语,见 法律术语速查;遇到这类情况该打哪个电话,见 可能用到的电话。点开任意案例可看完整案情、判决结果与官方来源。

棋牌室 棋牌室生意清淡,允许赌客「拔饼」抽头,母子俩双双获刑 22 名赌客 / 赌资 1.38 万

经营合法棋牌室,见生意清淡便允许赌客在店内以「拔饼」方式赌博并抽头渔利,告知儿子后获得默许,供 22 名赌客参赌、每小时向庄家收取抽头。

基本案情

2024年起,被告人黄某在福建闽清城关经营合法的「某棋牌室」。2025年7月,黄某见棋牌室生意日渐清淡,萌生允许赌客在棋牌室内以「拔饼」方式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的念头,并将该想法告知其子被告人张某,张某表示默许。经筹备,2025年8月初,黄某、张某在其经营的棋牌室内开设赌场,供林某、陈某、谢某等22名赌客参与「拔饼」赌博。二人根据赌客约定的押注封顶金额大小,每小时向庄家收取抽头渔利。2025年8月21日案发,闽清县公安局民警在「某棋牌室」查获被告人张某及正在赌博的陈某、林某等6名赌客,查扣赌资共计13766元及赌具(蓝色长方形筹码、麻将子等)。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张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7000元。

诉讼过程

闽清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张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二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于2026年1月宣判:被告人黄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张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黄某、张某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本案对全国数量庞大的棋牌室、茶室、麻将馆经营者是最直接的警示:有营业执照不等于可以抽头。 法官把边界划得很清楚——合法棋牌室只能收取固定台费、茶水费,收费与赌局输赢、赌资大小无关;一旦以赌资、押注为依据抽取提成,就是「抽头渔利」,累计达 5000 元以上即涉嫌犯罪。本案的起点只是「生意清淡」,终点是母子双双被判刑——注意儿子张某只是表示默许、参与经营,就同样构成开设赌场罪。这个案例的另一层意义在于,它和「便利店摆老虎机」「电玩城积分换钱」是同一类:经营者往往是普通人、初衷只是「多赚点」,但法律看的是是否提供了赌博场所并从中获利,而不是你主观上是否觉得自己在「开赌场」。

福建闽清县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2026-04-02)

境外赌场打工 在境外网络赌场「担任要职」5 年,只拿固定工资也判开设赌场 违法所得 50 余万元

2015 年至 2020 年在境外网络赌场工作,先后担任要职,以高额固定工资作为违法所得共计 50 余万元;赌场利用网络平台招揽中国境内赌客参与「百家乐」「龙虎」等赌博活动。

基本案情

被告人于某某于2015年至2020年期间,在境外网络赌场工作,先后担任要职,从中获取高额固定工资作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五十余万元。该赌场组织架构严密,利用网络平台招揽中国境内赌客参与「百家乐」「龙虎」等赌博活动,社会危害性大。案发后,于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已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诉讼过程

2026年3月18日,罗江法院将刑事审判庭「搬」至万安镇司法所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综合其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回答的是「我只是去境外赌场打工,不是老板,也算犯罪吗」——算。 关键在于「境外网络赌场面向的是中国境内赌客」,因此我国司法机关具有完全管辖权;而于某某「先后担任要职、拿高额固定工资」,属于赌博犯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与老板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量刑上,他获得了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一串从宽情节,最终一年八个月缓二年六个月。给所有考虑「境外高薪务工」的人的识别清单:招聘不看学历履历、只看「能吃苦」;工作内容是给玩家充值上分、上下分、拉客、炒群、当客服或「导师」;报酬按流水提成或远高于当地正常薪资;办公地在境外园区、要先过去再签合同——任何一条都足以判定这不是工作而是犯罪。

四川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2026-04-29)

便利店摆赌博机 便利店摆两台老虎机,每月 300 元电费加分成,老板判十个月 赌资 11 万余元 / 获利 4000 元

允许一名陌生男子在店内摆放两台具有赌博功能的老虎机,还主动协助参赌人员视频核验积分、办理退分提现,以每月 300 元电费及分成方式获利共 4000 元。

基本案情

小欣经营一家便利店,为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允许一名陌生男子在店内摆放两台具有赌博功能的老虎机,供顾客参与赌博活动。该老虎机支持二维码扫码充值,小欣还主动协助参赌人员,通过视频核验积分、办理退分提现等相关操作,为赌博活动提供完整配套服务。经查,该案累计有14人次参与赌博,涉案赌资达11万余元。小欣以每月300元电费及比例分成的方式获利,共计非法获利4000元。

诉讼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小欣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依法判处小欣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典型意义

「在店里摆几台机器,靠电费和小额分成赚点零花钱」——本案说明这条「增收方式」的代价是刑事判决。 这类案件有三个共同的识别点:①机器具有赌博功能(能退币、退分、退钢珠,或支持扫码充值);②积分能变现(本案小欣协助「视频核验积分、办理退分提现」,这一步是把娱乐变成赌博的关键);③店主从中获利(每月 300 元电费加分成)。她总共只赚 4000 元,判十个月缓一年、罚金 1.5 万元——罚金比获利还高。这里还要特别指出「协助核验积分、办理退分提现」这个动作:它让店主从「提供场地」升级为「提供完整配套服务」,是法院认定开设赌场的重要依据。对小微企业主来说,拒绝陌生人的「放机器分成」请求,是成本最低的一次风险规避。

安徽马鞍山博望区人民法院(澎湃政务,以案释法)

地下六合彩 当境外赌博网站股东代理搞「地下六合彩」,投注 1.9 亿 投注 1.9 亿余元

注册成为境外赌博网站股东代理,招募下级代理和参赌会员,用微信招揽赌客、收赌资,以「六合彩」开奖结果作为中奖依据。

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不知情」还是「明知」——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

基本案情

2020年以来,被告人郑某在重庆市注册成为某境外赌博网站的股东代理,招募多名下级代理和参赌会员参与赌博,并安排被告人龚某等利用微信、微信群招揽赌客、收取赌资,收取赌资,以「六合彩」开奖结果作为中奖依据等方式开设网络赌场。郑某等人共接受下级代理及会员投注1.9亿余元。

诉讼过程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某、龚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二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共同犯罪中郑某系主犯,龚某系从犯,对龚某依法减轻处罚。对郑某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对龚某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地下六合彩」型网络赌场的典型。所谓「地下六合彩」并不需要自建平台,只要利用公开的开奖号码当依据、由庄家坐庄接受投注,就属于开设赌场。法院的典型意义点出了它的致命吸引力——「高赔率」让参赌人员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而网络赌博隐蔽性强、资金流转迅速、赌资数额巨大。要特别注意「股东代理」这个身份:不需要自己开发赌博软件,只要替赌博网站发展下级代理、拉人投注并按流水拿佣金,就是开设赌场罪的实行行为。本案主犯五年十个月、从犯二年六个月缓三年,差别来自分工与作用,不是「参与深浅」的模糊判断。

最高法依法惩治赌博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二(2025-01-21)

赌博APP代理 为赌博 APP 当代理发展 1 万余人,赌客充值 5.9 亿 充值 5.9 亿余元

明知「柚子联盟」是赌博APP,仍为其担任代理并发展下级代理、赌客,赚取利润分成,累计发展代理赌客上万人。

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不知情」还是「明知」——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被告人王志某等明知「柚子联盟」系赌博APP,为牟取非法利益,仍为「柚子联盟」担任代理并发展多名下级代理、赌客,组织他人参与网络赌博,赚取利润分成。王志某伙同他人发展代理、赌客累计1万余人,上述代理、赌客在「柚子联盟」累计充值5.9亿余元,涉及900余个银行卡账户内的资金及虚拟货币。

诉讼过程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发展下线、赌客,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王志某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赃,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对王志某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对流转赌资的900余个银行卡账户内的资金及虚拟货币等予以没收。

典型意义

本案是「做代理」这一最常见入罪路径的样本,也展示了当下赌博犯罪的资金形态:900 余个银行卡账户 + 虚拟货币。几点值得记住:第一,代理不需要是「老板」,本案王志某只是代理链条中的一环、且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仍判四年五个月;第二,「发展下线、赌客 1 万余人、充值 5.9 亿」的规模背后是 300 余万赌客,所谓「我只是帮朋友拉几个人」在网络平台上会被放大成犯罪数额;第三,法院明确「打财断血」——追缴违法所得之外,把 900 余个涉案账户的资金和虚拟货币一并没收,赌资不会因为你换成了虚拟币就查不到。

最高法依法惩治赌博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六(2025-01-21)

跨境赌博集团 跨境赌博集团 34 人:发展代理 6 万余人,赌资 89 亿 赌资 89 亿余元

在澳门承包赌厅、菲律宾开设网络赌博平台招赌,在境内成立资产管理公司追讨赌债、用地下钱庄结算赌资、由技术公司提供支持。

基本案情

2007年以来,澳门某博彩公司股东、董事周某华(已另案判刑)在澳门等地赌场承包赌厅,2015年以来在菲律宾等地先后开设多个网络赌博平台招赌。为牟取巨额利益,周某华招募他人担任赌场代理,逐步形成以周某华为首,以被告人张某宁、钟某新等股东级代理为骨干,成员固定、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跨境赌博集团,通过代理组织中国内地公民前往澳门赌博或参与跨境网络赌博;在内地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帮助换取赌博授信或筹码并追讨赌债;利用地下钱庄等第三方结算赌资;设立或通过内地技术服务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截至2021年11月,该集团共发展股东级代理480余人(其中中国籍280余人),发展普通代理6万余人(其中中国籍3.8万余人),发展境内参赌人员会员6万余人。至案发,查明涉案跨境网络赌博平台非法赢取境内参赌人员赌资89亿余元。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张某宁在周某华指使下虚构投资合作协议等,利用所控制的多个代持公司银行账号,多次进行资金跨境兑付,金额共计11.5亿余元,非法获利1700余万元。

诉讼过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张某宁等受指使在境内成立公司接收跨境赌博集团赌资、赌债并运营管理;钟某新等入股参加跨境赌博集团,组织、招揽境内公民赴境外赌博、参与跨境网络赌博,均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张某宁还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张某宁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50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罚金80万元;钟某新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罚金300万元;其他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追缴、没收各被告人供犯罪所用财物、赌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孳息。

典型意义

本案是理解「开设赌场罪」为什么能判到十年档的关键:赌场的分工是公司化的,每个岗位都是犯罪的一环。集团里没有一个人是「路过」的——股东级代理、普通代理负责拉人;境内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换筹码、追赌债;地下钱庄负责结算赌资;技术服务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法院把这些角色全部按开设赌场罪(部分并非法经营罪)处理。另一个数字值得记住:境内参赌人员会员 6 万余人、被赢取赌资 89 亿余元——平均每人输掉十几万元,这正是「跨境赌博资金外流」的规模。张某宁因非法买卖外汇另构成非法经营罪,两罪并罚七年,说明赌资的跨境兑付本身也是独立的犯罪。

最高法跨境赌博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2024-07-22)

直播带赌 网络主播借直播间「带赌」,发展下线 635 名赚佣金 145 万 佣金 145 万余元

一人对接赌博网站「专员」拿链接和结算佣金,另一人利用知名体育主播身份向粉丝发赌博链接、发展玩家。

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不知情」还是「明知」——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

基本案情

被告人郑某、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为菲律宾某赌博网站担任代理,由郑某负责对接赌博网站「专员」以获取链接及结算佣金,刘某利用其担任某知名体育网络直播平台主播的身份向粉丝发送赌博链接,为赌博网站发展玩家、下线会员。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17日,郑某、刘某通过上述方式招赌,共发展下线会员635名,收取赌博网站代理佣金145万余元。

诉讼过程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郑某、刘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发展下线会员、从中收取佣金,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二被告人长期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招揽参赌人数多,违法所得金额大,犯罪情节严重,且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刘某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典型意义

这是「直播带赌」的样本,也是很多网络从业者最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粉丝群发赌博链接,就是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开设赌场。本案两名被告人没有开发平台、没有坐庄,全部行为只是「发链接 + 结算佣金」,却因发展 635 名下线、收取 145 万佣金被认定「情节严重」,各判五年一个月、罚金 80 万元。法官的提醒针对得很准:个别主播为了「引流吸粉」,借着「直播带货」的商机实施「直播带赌」,诱骗粉丝投注。对普通网友来说,任何「加我微信领福利」「点这个链接玩两把」的私信,背后都可能是这样的代理链条。

最高法跨境赌博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三(2024-07-22)

境外设点招赌 境外租楼「养微信」招揽境内赌客,11 人全部获刑但均适用缓刑 获利 700 万余元

代理境外赌博网站后转移到菲律宾,聘请人员当管理、客服,用打电话、微信、QQ招揽境内参赌人员,还专门雇技术人员「养微信」。

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不知情」还是「明知」——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

基本案情

被告人唐某芬于2018年3月代理境外某赌博网站,同年四五月间转移到菲律宾马尼拉市盈城大楼继续实施代理行为,聘请被告人叶某养等多名人员担任管理人员及客服人员,通过打电话、发微信、QQ聊天等手段招揽境内参赌人员进行网络赌博,QQ聊天等手段招揽境内参赌人员进行网络赌博,并聘请技术人员负责「养微信」及提供技术支持。唐某芬获利700万余元并支付其他人员报酬。2019年5月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涉案银行账户27个,涉案资金共计141万余元。唐某芬到案后,协助规劝5名同案被告人回国投案。

诉讼过程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唐某芬等11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对于公安机关冻结的27个涉案银行账户及其资金,因账户主要用于接收、流转赌资,且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依法认定账户内冻结资金141万余元为赌资,予以追缴。唐某芬到案后协助规劝5名同案被告人回国投案,有立功表现,依法减轻处罚;叶某养等人案发后从国外主动回国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分别从轻或减轻处罚。唐某芬等11人到案后能退清全部赃款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综上,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

典型意义

本案的普法价值有两层。第一层是罪名:「境外办公」不是避风港——在菲律宾租楼做赌博网站代理、招揽的是境内赌客,同样受我国刑法管辖,法院按开设赌场罪处理。第二层是量刑的宽严尺度:本案 11 人全部适用缓刑,但这不是「案子轻」,而是因为唐某芬到案后协助规劝 5 名同案回国投案构成立功、其余人员从境外主动回国投案构成自首、还退清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宽严相济是给主动拿政策的人的。另外要注意「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账户资金推定为赌资」这条规则:你替赌博平台收转资金的账户,说不清来源就会被认定赌资并追缴。

最高法跨境赌博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四(2024-07-22)

棋牌游戏变赌场 德州扑克 APP 里建「俱乐部」,虚拟币 1:1 兑人民币,赌资 697 万 赌资 697 万余元

在「德扑圈」APP 建俱乐部招揽赌客,用「联盟币」结算(1 币=1 元),赌客充值时加币、结束后提现换回真钱。

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不知情」还是「明知」——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

基本案情

「德扑圈」APP是一款网络德州扑克软件。2018年3月,被告人唐某某、王某某在「德扑圈」APP内通过平台的分组功能建立了「云巅俱乐部」,招揽赌客利用该款软件在俱乐部内以德州扑克形式进行赌博。赌客可以与其他赌客对赌,也可以与系统对赌,唐某某等人用联盟币(该应用软件中的「虚拟币」)为赌客结算,1个联盟币对应1元人民币,赌客充值到客服提供的微信或支付宝,客服就会在赌客俱乐部账户内增加相应联盟币数量。赌博结束后赌客可以找客服提现,把联盟币转化成真实钱款。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云巅俱乐部」共接受赌客赌资697万余元,唐某某等9人非法获利300万余元。

诉讼过程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21日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唐某某等9人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的罚金。该案经二审审理,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回答了一个很多人搞不清的问题:在游戏 APP 里打牌,怎么就变成开设赌场了?决定性因素只有两个——有没有资金兑换、有没有抽头渔利。本案的关键设计是「联盟币 1:1 兑人民币」:赌客充值到客服微信换来联盟币、赌完再找客服提现换回真钱,虚拟币在两端都能与人民币互换,游戏就变成了赌博;组织者收取的「利润分成」就是抽头。检察机关的提示很明确:以游戏为名、通过缴纳报名费或现金换筹码、赢取的筹码能兑换现金或有价证券的,实质就是赌博违法犯罪。所以判断自己有没有风险,看这两条就够了。

最高检依法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四(2021-11-29)

赌资结算 不碰赌场,只为赌博平台收付结算赌资、收购「四件套」,判八年半 涉案资金 3 亿余元

在山西开设「网络工作室」,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发广告、提供链接,大量收购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支付宝用于收取赌资,再网银转账出境或提现偷运出境。

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不知情」还是「明知」——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

基本案情

马来西亚居民熊某某(原中国籍,在逃)为牟取非法利益,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8月实施网络开设赌场犯罪。为方便与境内参赌人员收付结算赌资,被告人宋某某、家某某、卫某某等人与在国外的熊某某合谋,雇用被告人万某等人,在山西省运城市、长治市等地开设「网络工作室」,为熊某某的网络赌博平台发送赌博广告信息、提供赌博平台链接,并大量收购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支付宝(俗称「四件套」),支付宝(俗称「四件套」),用于为网络赌博平台收取赌资。通过网上银行向境外进行赌资结算,或直接提现、偷越国境将赌资运往境外,涉案资金高达3亿余元。另查明,该团伙部分成员还实施了非法拘禁、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贷款诈骗等犯罪。

诉讼过程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某某等11人八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的罚金。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最值得普法的一点是:没有直接开设赌场,也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宋某某等人的工作只是「收钱、结算、变现」,离赌桌很远,但检察机关认定其与组织网络赌博的人员事前共谋、代为收付结算赌资并变现,与直接开设赌场的熊某某构成共同犯罪,按开设赌场罪评价;其中收购使用「四件套」是为结算赌资服务的,属于开设赌场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不再单独评价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普通人来说,这意味着「帮赌博平台代收代付、提供银行卡和收款码、帮忙换现金」这类「技术活」,性质等同于开赌场,本案最高判八年六个月。

最高检依法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三(2021-11-29)

赌盘出境 把国内赌盘服务器搬到境外合并运营,9242 名会员、赌资 24 亿 赌资 24 亿余元

两个国内网络赌盘合并后把服务器移到境外,招人出境负责运营管理,设「北京赛车」「重庆时时彩」等项目,用返水、提成、发展代理做大。

基本案情

2018年,被告人刘某某、曾某某等人经商议后,将原先各自建在国内运营的「极速」「鼎鑫」两个网络赌盘软件服务器移设至某国合并运营,并招纳人员出境负责赌场运营管理。赌场开设「北京赛车」「重庆时时彩」「幸运飞艇」等赌博项目,通过电信网络发布信息等方式,在网络上组织招揽包括福建、湖南、江西等十余省的9242人为会员进行赌博,并以给会员「返水」、客服人员提成、发展代理的方式逐渐做大并陆续新增多个赌盘。截至2019年11月案发,涉案赌资流水达24亿余元,该犯罪团伙非法获利2400多万元。

诉讼过程

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日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刘某某、曾某某等11名被告人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最高55万元的罚金。该案经二审审理,判决已生效。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综合考虑社会危害性,对所有被告人建议不适用缓刑,并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查明的非法获利数额,建议对各被告人并处相应罚金刑,以剥夺其再犯能力。

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里有一段极有说服力的实证数据:侦查机关调查取证的 16 名参赌人员总计输了 500 多万元,无一人获利;有人半个月输了 110 多万导致生产经营资金链断裂;有的是父子俩输了数十万元,因债务反目成仇。这直接印证了「十赌十输」。法律层面两点值得记住:一是服务器搬到境外不改变管辖,境内招揽、境内投注即受我国刑法约束;二是本案检察机关建议对所有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并处相应罚金,理由是网络赌博「涉及地域广、人员多、涉案金额大」——即所谓「平台的客服、技术、代理」都在从重范围内,没有「只是打工」的豁免。

最高检依法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2021-11-29)

直播赌场实况 组织境内赌客看境外赌场直播下注,转账赌资 8746 万 赌资 8746 万元以上

在境外建工作室,设值班财务、主持、推码手、代理等岗位,通过直播网站让境内赌客观看境外赌场实况并接受投注,以洗码返水获利。

基本案情

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间,陈某某伙同他人雇佣朱某某、丁某某等人在某国建立工作室,形成较为固定的赌博犯罪集团,下设值班财务、主持、推码手、代理等岗位。该犯罪集团通过国内的即时通信应用软件建立网络赌博平台,组织我国公民在境内通过直播网站观看境外赌博实况视频并接受投注,以赌场洗码返水的方式获利。其中,由值班财务负责为赌客提供赌资充值、提现等资金结算服务,并发送赌场直播网站网址和桌位号;由主持负责接受赌博群内赌客下注,统计下注情况和发布输赢结果;由推码手负责赌场的现场下注。其间,该犯罪集团经手转账赌资达8746万元以上。

诉讼过程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展示了赌博犯罪「外包化」后的岗位结构:值班财务管充值和提现、主持在下注群里收注和发布输赢、推码手在境外赌场现场下注——这三类岗位在很多人眼里都属于「客服」「文员」性质,但法院按开设赌场罪处理。本案还有一处对本类案件很关键的技术细节:赌资数额最初只认定 34 万元,检察机关以用于支付结算的黑灰产业链为切入点倒查赌资结算路径,排查集团成员及亲属账户的大额异常流水,最终把赌资认定从 34 万提高到 8746 万元。也就是说,替赌博群做「记账、充值、提现」的人,自己经手的每一笔都会被算进涉案金额。

最高检依法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五(2021-11-29)

赌博机 游戏厅里暗藏赌博机,老板获刑五年三个月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在游戏厅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以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奖品组织赌博活动。

基本案情

被告人宋某某经营游戏厅,在其中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组织赌博活动。经法院审理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诉讼过程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考虑其自愿认罪认罚,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典型意义

这是最传统的开设赌场形态,也最容易让人误判:在游戏厅摆几台「能退币」的机器,很多人以为只是违规经营、最多被行政处罚,实际上是刑事犯罪,而且本案判了五年三个月。法律上的判断标准很清晰——设备是否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以及赢得的分数能否兑换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财物;只要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就属于「赌博机」,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就是开设赌场。按相关规定,设置赌博机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即属「情节严重」,量刑直接跳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一档。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24-10-30)

当代理 「帮忙拉人进赌博群」就是开设赌场 刑责

被赌博网站拉去当代理,拉人进群、转发赌博链接、按流水抽成,觉得自己只是「介绍人」「帮朋友忙」。

场景示例(据同类案件常见手法整理,非具体个案)

境外务工 去境外赌场做客服、荷官、记账 刑责

被高薪招聘到境外所谓「科技公司」,实际工作是给赌博平台当客服、记账、发牌或「养微信」,「只是打工」也按开设赌场罪共犯处理。

场景示例(据同类案件常见手法整理,非具体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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