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员自己定损 保险公司理赔员给自家车「亲自定损」,两年骗 18 万 —— 判五年 五年 + 罚金 2 万
自己是保险公司理赔员,车被冰雹砸了以后安排妻子以驾驶员名义报警,利用熟悉理赔流程的优势夸大车损、伪造维修证明,还以理赔员身份给自己的车定损;此后两年又单独或结伙故意制造多起碰撞事故。
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不知情」还是「明知」——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
基本案情
蒋某系某保险公司理赔员。其驾驶的汽车遭冰雹砸击后,安排妻子刘某以驾驶员名义报警;随后利用熟悉理赔程序和标准的优势,夸大车辆损失、伪造维修证明材料,并作为理赔员「亲自」为自家车辆定损,骗取保险金人民币 1 万余元。此后两年间,蒋某单独或伙同他人故意制造多起车辆碰撞事故,累计骗取保险金人民币 18 万元。
诉讼过程
顺义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退赔被害保险公司经济损失。
典型意义
顺义法院在通报会上公布了一组更能说明问题的数据: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10 月,该院审结机动车保险诈骗案 26 件 52 人;其中汽修人员与到店维修客户共谋骗保的案件有 23 件,占比高达 88%;52 名被告人的构成为汽修人员 27 人、到店维修客户 17 人、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人员 2 人;作案地点多选夜间或清晨、偏僻无监控处,事故类型与上报车损部位、更换部件相吻合,维修后表面完好、不易察觉。三点提示:第一,「客户」占了 17 人——这就是下一件案例要讲的事:车主把车交给修理厂「免费修」,很可能被写进犯罪链条;第二,本案蒋某是内行,熟悉流程反而成了加重因素;第三,法院的提示很直白:车主应珍惜自己的保险信用,切莫因贪图小利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