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性侵学生 民办小学教师 6 年间奸淫 6 名女学生百余次,执行死刑 死刑(已执行)
利用任课教师、班主任身份,先后奸淫 6 名女学生共计百余次,6 名被害人初次被侵害时均不满 14 周岁,还多次猥亵另外 3 名未满 12 周岁的女学生。
黄底 是这个案子里最该记住的具体情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不知情」还是「明知」—— 也决定了要不要担责。
基本案情
2013 年至 2019 年 2 月,郭某某利用其任课教师、班主任身份,先后奸淫 6 名女学生共计百余次,6 名被害人初次被强奸时均不满 14 周岁;还多次猥亵另外 3 名未满 12 周岁女学生。最高人民法院评价其利用教师身份在长达六年时间内作案,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突破人伦底线。
诉讼过程
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郭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2024 年 11 月 13 日依法执行死刑。
典型意义
这是「熟人作案」最极端的一类:加害人是负有教育职责的人。 最高法在发布这批案件时给出的犯罪特点值得每位家长记住:亲属、教师、邻居、网友等熟人作案占九成以上;对象多为自我保护能力差、家庭监护薄弱的孩子;手段以诱骗、胁迫为主;高发场所包括宾馆、出租屋、酒吧、KTV、洗浴中心,个别案件甚至发生在校园和培训机构。所以对孩子的教育不能只有「不要跟陌生人走」,更要包括「熟人也可能做坏事」「身体不舒服的事回家一定要告诉爸妈」。